“折箩”不能乱倒乱卖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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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8:4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高娟记者张鸣霄)被人们称为“折箩”的餐饮垃圾,曾长期危害我市环境。近日,市环保局发布了《哈尔滨市餐饮和食品加工业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对餐饮业(含食堂)和食品加工业所产生的废油脂、残渣等的收集、运输、处理作出了明确规范。 “折箩”不得擅自倾倒
《规定》要求,产生餐饮和食品废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安装隔油装置,使排放的污水达到城市排污管网进水标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所收集废油脂不得擅自倾倒或者排入下水管道,而应使用专用容器将食物残渣、废料与废油脂分类盛放。《规定》同时要求这些行业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本单位产生餐饮和食品废物的情况。 “折箩”可委托处理 对于处理餐饮垃圾的处理方式,《规定》明确提出:餐饮和食品加工单位可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对本单位产生的餐饮和食品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不具备餐饮垃圾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条件者,应当和具备条件的回收处置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将产生的餐饮和食品废物交由对方统一处理。 “折箩”不能直接喂猪 对于回收后的餐饮垃圾去向,《规定》指出:不能将餐饮和食品废物直接排放或作为饲料喂养畜禽。回收处置单位在运输餐饮和食品废物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收集容器及运输车辆要标有明显的“餐饮和食品废物专用”字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