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房子,老子告儿子 巧调解,父子释前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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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08:5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下午,为房子和儿子已经打了三年官司的王老汉终于在建邺区法院和儿子握手言和。 王老汉已年近八旬,2002年在市中心置下两套房子,当时考虑到方便,就选择了一幢楼房的一二层。后来儿子离婚后,王老汉和妻子商量,将其中一套住房赠给儿子王某居住,并很快办理了过户手续,儿子王某再婚后,和妻子一起居住。突然有一天,儿子向老王提出
王老汉以为儿子是拿这些钱去买门面房了,不料儿子竟独自购买了一套住宅房,并和妻子搬入居住,却截留了属于王老汉的25万元。从此,王老汉就和儿子开始了漫长的讨钱路,念及父子亲情,王老汉开始仅和儿子口头要钱,但却一直没有结果。去年底,王老汉迫于无奈只得向法院起诉。 3月1日第一次开庭时,儿子称是其妻去取的钱,具体情况自己不知。王妻则称,当初取钱时只拿了自家那套房子的卖房款,而王老汉的卖房款是房屋中介给她的,属于善意取得,不是恶意侵占,王老汉一气之下当场退庭。 昨天下午,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当房屋中介在庭上出示儿媳在取钱时写下的收条时,儿子和媳妇顿时傻了眼,连称即便是自己拿了钱现在也没钱还。眼看着父子矛盾再次激化,主审法官在理清本案头绪时,提出了调解方案:原来,王老汉和儿子还共有一套房子,首付时,儿子出了11万,王老汉出了6万,而这套房子现在还有15万元贷款没有付清。据此,法官建议,儿子能否接着支付下面的贷款,而这套房子的产权以后就归王老汉。父子俩听到法官这个建议时茅塞顿开,一场闹了三年的父子矛盾就此冰释。(紫嫣 杨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