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城一打工妹手指被截 申请劳动仲裁老板赔五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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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10:13 新桂网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陆梅特约记者黄坚)_3月17日,18岁的方海燕从南宁市劳动局撤回了劳动仲裁的申请,她因为工伤延误治疗而被截去的右手食指末节,得到了用工单位5000余元的赔偿费。 今年1月6日下午6时,在闽达食品加工经营部打工的方海燕在清洗机器时,右手食指被刮伤,工友用烟丝给她捂住了伤口,她到一家医疗门诊简单处理伤口后就回家了。
一周后,她发现伤口发炎,才到门诊换药,她的右手食指末节已逐渐溃烂。在老板林某的催促下,她到另一家医院复诊。经医生诊断,其右手食指末节已坏死,要住院进行截指手术治疗。方海燕因付不起医疗费,向林某提出索赔。林某让她先住院治疗好手后再说。 方海燕随后到南宁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在唐山工商所工商人员出面协调下,方海燕住进了解放军三○三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截去右手食指末节。 出院后,方海燕与林某达成协议,林某一次性赔偿方海燕5250.17元,而方海燕则撤回劳动仲裁的申请。 作者:陆梅 黄坚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