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淡出市场协议如何履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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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11:09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孙殿喜 本报讯一些仓买的业户们怎么也想不通,已经使用了三年的冰柜,按照协议早到了冰柜承租方返还1500元押金的日子,可是,当业户们找遍了哈市才发现,承租冰柜的厂家早已淡出市场,而那笔押金也成了无头债,讨要无门。
17日,哈市南岗区上夹树街上的万记仓买的老板郎女士向记者反映,早在1999年,她的仓买就开始经营旭日品牌的饮料。当时,应河北省旭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公司)的要求,使用了该公司的冰柜,并于同年5月20日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并交给公司1500元的押金。当协议到期后,郎女士等人要求公司返款时,却发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记者在郎女士出具的“陈列旭日升产品借用战士柜协议书”和押金收款凭证中看到,协议中除了明确了押金的金额为1500元外,还注明了返还押金的时间。 当日下午,记者找到了旭日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电话,可拨通后,那部电话已经变成了居民个人电话。 对此,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王东翔律师认为,业户们可以将此事诉讼到本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押金。(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