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房东被房客炸爆眼,告上法庭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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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11:44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为了遵守旧风俗,房东要求带着老婆一起租住的房客燃放鞭炮。谁知,点燃的鞭炮意外炸伤了房东的眼睛。究竟谁来为伤人事故“埋单”,房东房客对簿公堂。 2004年2月7日,某公司经理徐华在位于工地附近的铁心桥马家店孙家湾租了处房子,房主张平是个“面的”司机。当天,张平就开车将徐华的下属接到了家里,当看到人群中有个中年女子时,张平全家傻了眼。原来,该女子是徐华下属刘某的妻子,打算和刘某一块租
抱着入乡随俗的态度,徐华答应了张平的要求,并在张的陪同下买回了烟花。当晚6:30左右,徐华带着手下,开始在张家房屋后院里燃放烟花。就在鞭炮噼里啪啦响得正起劲时,张平走出了家门,这时,不幸发生了。虽然离烟花有四五米的距离,但张平的右眼被烟花炸伤。意外发生后,徐华等人立刻将他送到省中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眼爆炸伤。治疗期间花去的近8000余元医疗费、营养费均由徐华支付。出院后,张平的右眼视力为0.04,几乎看不清东西,作为“面的”驾驶员的他工作受到了影响。为此,张平告到了法院,要求对方支付1.5万元赔偿金。 昨日,铁心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徐华认为,如果不是张某强烈要求,他们根本不可能会去放鞭炮。现在不幸发生了,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张平表示,放鞭炮冲喜一说,并不是他个人这么做,这在当地是一种风俗习惯。而且当时他之所以在放鞭炮时出来,是因为徐华叫他到中央门接人,不然他也不会被炸伤。 对于张某所言,徐华当庭表示,在放鞭炮过程中,他没有喊张某出来接人,是张某在吃饭时听到鞭炮声后,自行出来观看被炸伤的。对于张平提出的1.5万元赔偿金,徐某表示数额太高,他无法接受。 庭审结束后,在法庭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共识,徐华当庭支付张平精神赔偿金1.3万元。 法官点评:这起案件反映的是鞭炮伤人谁责任的问题。虽然被告是受旧风俗影响,在原告要求下购买的鞭炮,但公民的人身安全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徐某燃放鞭炮的行为确实造成原告受伤,被告就应承担相应负责。铁心桥地区不属于烟花禁放区,经常有人前往燃放烟花,此案也是给大家一种警示。 作者:陈菲、雨研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