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北电信武汉公司副总被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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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14:10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涂莉邢怡记者戴红兵)原中国电信集团湖北省电信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副局级)高健伟因受贿 罪,昨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人民币。 法庭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2003年2月间,高健伟在担任武汉市电信局引进办主任、副局长、中国电信集 团湖北省电信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
高健伟在被“双规”期间,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人民币2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