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首批进入全国文明城市 长春要实施六大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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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15:53 新华网 | |||||||||
18日,记者从长春市召开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为争取首批进入“全国文明城市” 行列,长春要“实施六个工程,营造六个环境”。即实施创业振兴工程,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到2010年,城市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万元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左右。实施社会综治工程,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八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要控制在2.2起/万人以内,交通事故死亡率要降至10人/万台车以下。实施文化基础建设工程, 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每3-5万居民要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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