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实施“大学生见习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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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3:0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淑玫)记者昨天获悉,我省将实施5年20万名应往届毕业生参加的“大学生见习计划”,把大中专学生组织起来就业,成功就业率达到60%以上。 据了解,该计划实施的对象包括各类大中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就业转失业的往届毕业生可凭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过原毕业院校或直接到就业训练中心报名参加该计划。报名参加见习计划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填写《就业意向书》,为向用人单位推荐提供依据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毕业生填写的《就业意向书》,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提供见习岗位。根据毕业生意向书的要求,有组织地安排他们到合适的用人单位进行为期3至6个月的见习。劳动保障部门协调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生活费用每人每月300至500元。 学生见习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转入正规就业。对见习结束但未被正式录用人员,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训练中心参加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已享受免费培训的不再享受该政策),并由劳动保障部门推荐工作。 有意参加该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现在可拨打咨询电话:0311—8608062、8608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