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协议”难拢丈夫花心妻子受伤害 获赔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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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6:0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鹤壁讯为了见证爱情,鹤壁的张女士在婚前与丈夫达成了一份“忠诚协议”,并在公证部门做了公证。近日,丈夫李某为自己的不忠付出了代价———根据“忠诚协议”,法院判定丈夫赔偿受害妻子违约补偿金2万元。 据了解,2001年9月,张女士和大学同学李某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虽然感情基础深厚,但是两人在婚前还是达成了一个特殊的协议。协议规定,如果将来一方出现“第三者”或
去年7月,丈夫在一次嫖娼中被警方抓获。妻子在羞愤中替丈夫交了罚金,但难以饶恕丈夫的荒唐行为。时隔不久,她手持“忠诚协议”向该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自己和越轨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要对方赔偿自己违约补偿金2万元。 受理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赔偿案件。近日判决有果,法院认为,“忠诚协议”是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系有效证据,遂依法判决被告丈夫李某赔偿妻子2万元违约补偿金。 (记者 谷武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