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扒民警称“艾滋病”成为部分嫌犯逃避打击的“护身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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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7:31 三秦都市报 | |||||||||
3月5日,西安各媒体竞相报道了西安反扒民警连遇3名“艾滋病”小偷,让民警的反扒工作面临尴尬局面,也牵出了“艾滋病”案犯关押无合适场所、民警反扒无保护措施两大亟待解决的问题。这种尴尬目前到底有无大的改观?3月19日,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回访,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公共交通分局副局长呼吁:我省可以借鉴外省的做法,尽快出台《职业暴露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办法》,从立法上解决这一新的社会问题。
检测呈阴性 民警压力仍很大 无独有偶。3名“艾滋病”小偷均是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一大队3名反扒民警黎某、孙某和荆某抓获的。 3个小偷被检测患有艾滋病,当时的办案民警也有一定的思想压力。事后,公交分局安排3名办案民警接受了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检测结果表明:三人的检测结果均呈阴性,尚未发现被艾滋病病毒感染。 昨日,记者在公交分局一大队见到了正在值班的黎某、孙某两位警官。他们说,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医生说,艾滋病有一定的潜伏期,在与“艾滋病”小偷接触后三个月、半年、一年这几个时段,他们都要进行必要的检测。现在经初步检测虽为阴性,但自己的思想压力仍很大,不仅是因为此次遭遇“艾滋病”小偷,关键是以后还极有可能面对各种各样带有传染病的涉案人员,这次有幸避免了,以后再遇到怎么办﹖ “艾滋病”会成为一些嫌犯逃避打击的“护身符” 据公交分局刑警大队王建利队长说,事发后,分局已经专门给上级部门呈送了一份报告,专门就“艾滋病”小偷的关押请示,但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这3名“艾滋病”小偷中,其中一名马某当时被治安拘留,目前已被释放,也留下了一定的社会隐患。 公交分局一大队的胡智民不无忧虑地说,目前,在一线反扒民警抓获的涉案人员中,自残、自伤的人数已经占到了70%以上,而对这些人员,看守所、劳改场所、监狱都不收,所以也会出现越来越多的自残、自伤者。如今,面对“艾滋病”等带有传染性疾病的涉案人员,往往让警方犯难,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处理办法,“我有艾滋病”也会成为一些嫌犯逃避打击的“护身符”。但由于无法对他们行使强制措施,最终都不得不将他们放掉,更不利于反扒工作的进行。 公交分局副局长呼吁“立法” 公交分局副局长刘小刚说,反扒民警连遇“艾滋病”小偷的尴尬现象,这是出现在西安的一个新动向,引出了设施和管理空白,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要从根本上考虑。刘副局长说,日前,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建立了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措施,在发生与艾滋病相关的职务活动中,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在1小时内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专家指导下处置。此《办法》也为民警执法设了一道安全防线。 刘副局长说,目前,反扒民警遇到的都是遭遇战,西安的情况有两个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一方面是要专门投资建立一个特殊的“医院”,可以对案犯进行监管,也可以对自残、自伤者及时救治,达到“双效”作用。另一方面,更希望省上有关部门能借鉴浙江省的《办法》,在我省尽快出台《职业暴露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办法》,从立法上保护反扒民警的人身健康,并对涉案人员进行有力有效的打击。 西安民警应如何应对诸如“艾滋病”小偷类的传染病涉案人员?相关部门又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棘手问题?西安有没有必要设立此类案犯的监管“特区”?本报也希望各界人士畅谈自己的看法。 新闻热线:029-82243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