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伤路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8:0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李春艳) 无证驾驶无车牌摩托车时将人撞伤,今天,17岁少年杨某被市北交警大队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昨晚8时许,市北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伊春路发生车祸,一名74岁老人被撞伤。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审查,驾车人潍坊人杨某今年刚满17岁,尚未达到法定驾驶机动车年龄,且所骑摩托车没有牌照。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交友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