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用奥林匹克标志被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08:03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关瑛)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崂山区一家房产商因未经许可使用奥运标志进行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被崂山区工商局罚款2.5万元。 据了解,近日崂山区一家房产商在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同意情况下,在小区内利用草坪拼建“五环”标志进行商业展览,并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宣传单、商品交易文书等服务项目中,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崂山工商局根据《奥林匹克保护条例》规定,责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