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8.7万农牧区绝对贫困人口将受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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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11:32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宁3月20日电(记者顾玲、朱建军)记者日前从青海省民政部门获悉,从今年开始,青海省农村牧区的18.7万绝对贫困人口,每年将得到一定的口粮、现金救助。 据记者了解,青海省目前有农村贫困人口145万人,占全省农牧业总人口的44%,其中特困人口81.5万人,需要长期救助的极度贫困人口18.7万人,分别占全省农牧业总人口的29.7%和5.4%。
据青海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莫重录介绍,此次被纳入救助范围的特困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家庭主要成员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的;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因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经批准享受特困人口救助待遇的农牧民。这部分人口共有18.7万人,也就是需要政府长期救助的极度贫困人口。 莫重录介绍,海东地区、西宁市救助标准为年人均补助100元,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为年人均补助105元;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为年人均补助110元。 特困人口救助以口粮救助为主,适当补助现金,口粮补助一般不少于救助总额的70%。特困人口救助每年分两次进行,每年3月底前落实救助总额的50%,10月底前再落实救助总额的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