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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首例窃电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12:29 沈阳今报

  首席记者隋冠卓记者单长英实习生孙晓青今报讯苏家屯人黄宏(化名)在东陵区桃仙镇开了一家铸件厂,取名为“富家”。为了富家,他可真没少费心思,甚至干起了非法的勾当:冶炼铸件需要大量的电力,他伙同另外三人窃电价值四万余元。昨天,记者从苏家屯区电业局了解到,黄宏日前被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据介绍,这是沈城首例因为窃电而获罪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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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高中文化的黄宏毕业后会同几个朋友在桃仙镇开了一家“富家铸件厂”。由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小规模的铸件厂要想挣钱,只有降低成本。但黄宏没有从原料、销售渠道上下工夫节约成本,反而打起了歪主意:小的冶炼炉在炼铁时要耗费大量的电,思来想去,为了降低成本,他决定在电线上做文章。

  当年9月份,黄宏找到了他的亲戚黄炎(化名)。黄炎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从小就对物理十分喜好,而且研究得还挺透。当黄宏把这事跟他说了以后,他欣然同意了。于是,在9月3日那一天,黄炎通过“技术处理”使工厂的电表不能正常计量。几天下来,为工厂节省了不少电钱。

  但由于黄宏的铸件厂在当地是用电大户,电量突然减少引起了电业部门的警觉。9月20日,电业部门突击检查了铸件厂的电度表以及相关电路,结果发现黄宏的厂子共盗窃电量五万多度,价值人民币两万多元。2004年年初,苏家屯区法院依法判处黄宏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黄炎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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