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的钱”不好花——贷款消费投诉透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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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13:39 新民晚报 | |||||||||
投诉:“提前消费”麻烦频出 今天花明天的钱,贷款消费日益红火。近年来,随着住房、汽车、装修贷款的“流行”,因贷款而引发的投诉也迅速升温,成为消费者投诉的新问题。最近,李小姐和曹先生两人,一个没贷到款,一个贷到了款,却都因此遇上了麻烦事。
没贷成少了保证金 “从去年11月开始,我不停地向担保公司提供装潢合同、税单等各种资料和凭证,可直到昨天,担保公司突然通知我贷款办不下来。”谈起自己装潢贷款的事,李小姐无奈之外更感气愤,“明明是他们的错,担保公司还坚持不肯全额退回保证金,实在太气人了!” 经装潢公司介绍,李委托河南北路上的一家商务有限公司为其担保和办理住房装修贷款手续,并支付了500元保证金。随后,李小姐提供了所有的个人资料、税单等证明,有关办事人员也一直回复“没问题”。未料,该担保公司的总公司在对消费者家访后,拒绝了这一担保申请。 既然如此,李小姐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保证金。可这回,担保公司却以“资料费”、“快递费”等为由,只同意退还消费者200元。“担保公司之前对服务费、资料费等没有任何约定,自己毁约后又要消费者承担,诚信何在?”李小姐对此忿忿不平。 贷成了提不到车子 今年年初,曹先生购买了一辆汽车,并通过汽车销售公司在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车行承诺等银行放款后消费者就可以提车。在约定银行放款日的第二天,曹前往车行提车。但是,车行称银行并没有放款,还要求消费者写一份要求放款的申请书。回到家后,曹直接致电银行,这才知道贷款早已下放。他立即折回车行要求提车,这时车行又称消费者必须拍到牌照后才能提车。 最后,曹没拿到汽车,却拿到了银行的催款单。深感被骗的他要求车行中止合同,返还贷款。日前,经闸北区消费者协会调解,车行最终退还了全部车款。但这笔贷款究竟是否下放、放到何处、最终谁用了贷款,经营者总是含糊其辞。 聚焦:新问题急需“保护伞” 记者获悉,除了上述问题外,“强制保险”和“指定消费”更成为众矢之的。贷款买房,先要买保险;贷款买车,也要强制保险。尽管不少消费者觉得有点不合理,但还是乖乖地付了钱。此外,对于不少消费者来说,办理贷款手续实在是件麻烦事,找房产商、汽销商或中介代劳又不得不接受一系列“指定消费”:指定的担保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消费者往往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闸北区消费者协会有关工作人员曾做过一次小型调查显示,以二手房10万元15年商业贷款为例,担保公司收费高的要1000多元,低的只有五六百元。而且,担保公司出具的发票上的收费内容也五花八门,有的称“担保费”,有的称“保证金”,有的写着“材料费”,还有的则根本不写明,消费者看到的常常是一笔“糊涂帐”。 对此,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认为,这些做法都有损于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贷款消费这几年方兴未艾,也是消费者维权的一个全新领域。现在消费“提前”了,相关的规章条例和保障措施也应加速出台。 本报记者薛慧卿本报通讯员黄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