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一日“教训”五超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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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1日02:5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光德实习生白炅)一“消费者”专买过期食品,然后声称食用后出现腹泻等症状,向商家索赔医疗费等。昨日,仅菜园坝地下商场就有5家超市遭遇了类似情况。据了解,这名利用《消法》“赚钱”的顾客自称叫吴成(化名),一天就因此“赚”了1300元。 昨日上午,吴成到菜园坝工商所投诉称,3月11日,他在菜园坝皇冠扶梯超市买了两
然而,令工商所执法人员想不到的是,这张调解书也成了吴“赚钱”的工具。随后,吴以同样的手段到另一家超市买了过期食品,又向这家超市索赔,并拿出工商所出具的调解协议书相要挟。经双方私下协商,由这家超市一次性赔偿吴成300元。据菜园坝工商所执法人员称,吴成当天以同样的方式“教训”了五家超市,金额从100到500元不等,获利1300元。一旦有商家不愿意赔偿,吴就搬出《消法》和调解书,称自己是依法索赔。一超市老板说:“因为超市自身也有过错,所以都不愿意张扬,只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给点钱了事。”(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