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方拒绝执行法院判决 胜诉方雇村民“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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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1日03:26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何华高) 两家单位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打起了官司,胜诉的一方在多次要求败诉方执行判决未果的情况下,竟然擅自雇佣村民代法院“执法”去清场。冲突中有人受伤住院,当地警方出动了6辆警车赶到现场才将事态平息。 据悉,冲突双方主要是胜诉方广州白云山雷威工业公司(以下简称雷威公司)和败诉方南新停车场。昨日上午9时左右,雷威公司请来的200多名身穿迷彩服的村民,在清场时与
雇村民代法院“执法” 事发后,记者迅速赶到南新停车场,发现20多名警察正在现场了解情况。停车场办公室二楼已经被封锁了,大门上贴着白云区法院的封条。停车场办公室门外,几十名身穿迷彩服的人在那里“站岗”,记者上前询问,他们都说自己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他们只是村里的农民,被人请来“清场”。在墙壁上记者看到了一份白云区法院关于广州白云山雷威工业公司等与广州白云区南新停车场等几家单位和众第三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通告,通告要求败诉方南新停车场等单位个人根据广州中院和白云区法院的判决,在限期内迁出停车场,交由胜诉方使用。 据了解,1997年8月21日,冲突双方鉴定的租地合同,后来因租金、欠款等因素纠葛对簿公堂,被告南新停车场等一再败诉。胜诉方雷威公司多次要求败诉方执行判决,撤出停车场,并因此爆发了多场冲突。据多名目击者介绍,昨日早上8时多,雷威公司开了几辆大卡车装了200多人,一下车就对停车场进行“清场”,多人在冲突中受伤。 双方均指责对方违法 昨日,记者分别采访了雷威公司和南新停车场的负责人和代理律师,得到的说法却大相径庭,双方都指责对方违反法律程序,没有依法办事。 雷威公司的代理律师称,对方没有依法办事,导致冲突的发生。随后,记者设法联系上该公司的一名何姓负责人,该负责人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对此事情不发表看法。 南新停车场老板廖某委托其经理刘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对一审、二审判决不服,日前提请了广东省检察院抗诉。19日中午,省检察院将抗诉书发给双方当事人手中,可想不到对方20日早上请来200多名村里的保安前来“执法”,要求他们撤出,停车场的多名保安被打伤住院。 公民组织法人无权擅自执法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曾煌辉律师说,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双方,应该在法律允许下活动,在法院判决生效的过程中,败诉方应该按照法院的判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如果不执行,当事人(胜诉方)一方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检察院没有提请抗诉或者上级法院没有撤消下级法院的裁决之前,作为生效的法院的判决理应执行。不论公民组织和法人都不能自己擅自执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