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朋友时借的钱离婚咋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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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1日06:4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由于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小云和小丰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可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小云拿着一张婚前小丰向小云借款的借条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小丰没有答应,理由是婚前的债务关系随着结婚而消失。就在昨日两人分别向律师咨询的时候,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
婚前 准丈夫向准妻子借钱 1996年,同在成都打工的小云和小丰相识并恋爱。由于小丰有一技之长,他和小云商量让小云拿出自己的积蓄15000元为小丰生意的启动资金,小云同意后,小丰为了表示“爱情与金钱无关”,主动给小云打了一张欠条。小丰拿着这笔钱开了一个面馆,小云也辞了工作来到小丰面馆帮忙。1998年,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关于这笔债务,由于他们由恋人变成夫妻就再没提及。 可去年来,小云和小丰感情出现危机,最终两人离婚。积攒了几年的10多万家底也在两人商量下各拿走一半。可就在协议离婚前,令小丰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小云拿着婚前“借款15000元”的借条,向小丰索要这笔债务。 说法一 小丰的律师表示,这笔债务不该再支付,按照《合同法》规定,叫债务因混同而消失。律师表示,债务履行有多种形式,混同是其中一种,混同指的是由于某种原因,债权债务人合二为一,债务人不可能向自己履行债务,债权人不可能向自己请求债权,故这种债务关系应消失。小云和小丰结婚后,这债是共同债务,难道让小丰拿共同财产去偿还共同债务吗? 说法二 小云的律师则表示,这笔债务应该支付,而且应该用小丰的个人财产支付。律师称,这15000元是小云的婚前个人财产,也是小丰婚前的个人债务。结婚后,婚前财产始终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小丰的债务在婚后还是个人债务。如果婚后两人无争议,这笔钱可以勾销,但现在起了争议,这笔钱就一定要偿还。由于两律师的说法各不相同,小云和小丰表示只有请法院公断。记者晨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