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迷恋网吧父亲自焚 殃及四邻被判三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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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1日10: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3月21日电 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法院近日对一起特殊的案件作出判决——李某因儿子上网而自焚,结果危害四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江淮晨报》报道,家住巢湖市西郊某厂的李某,其子一直沉迷于网吧,李某多次劝阻无效。2003年11月20日下午,李某酒后再次责备儿子,谁料儿子竟然对他“动武”,一气之下,李某将家中衣物堆于房屋中间后一把火点燃,准备自焚。很快,火势越来越猛,
巢湖市居巢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了放火罪。鉴于李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李凤云 李远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