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作案蛰伏新疆 梅州警方网上追逃捕获潜逃14年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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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7: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兴宁作案蛰伏新疆 梅州警方网上追逃捕获潜逃14年罪犯 【本报讯】一名在兴宁抢劫伤人后潜逃14年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往新疆蛰伏14年后,近日被梅州警方通过网上追逃捕获并押回兴宁归案。 据了解,1990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江某与同乡崔某伙同兴宁人李某、范某合谋,在
兴宁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弃对江某的追捕,2001年江某被兴宁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今年年初,兴宁公安机关对在逃人员重新过滤,采取追逃中队和打恶组及案发地派出所民警协助分片包干追逃的方法,加大追逃力度。兴宁公安机关获悉江某可能已潜回老家的信息后,于今年3月3日发函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巩留县公安局要求协助抓捕江某。巩留公安机关接公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四组摸查追捕队伍在县城范围摸查布控,3月4日上午12时许,巩留警方在县城一娱乐城将江某抓获。 江某被抓的消息传到兴宁警方后,兴宁警方马上由刑警大队罗洪波副大队长带领两名民警动身赶往新疆。3月9日,兴宁3位刑警到达6000多公里外的巩留县看守所,江某见到兴宁警方人员自知罪责难逃,抵触情绪非常强烈。负责解押的3名民警不顾长途奔波的疲劳和水土不服引起呕吐腹泻及高原反应带来的不适,不断轮流苦口婆心做江某的思想工作。途中,民警与江某同吃同住,还掏钱给有病在身的江某买药及买一件毛衣给江某御寒。在民警的感化下,江某消除了抵触情绪,主动交出用胶布捆在有伤的脚底下准备吞服自残的两支铁钉。17日晚,日夜兼程赶路的解押民警顺利将江某押回兴宁看守所。 至此,1990年发生在兴宁市兴城的4·10恶性抢劫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广州日报》供稿) 作者:《广州日报》供稿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