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灼伤谁之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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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8:47 宁夏日报 | |||||||||
本来是去医院探望病人的,谁曾想自己却不明不白地得上了病。侯富强气愤地说:“医院既没有人告诉我们,又没有设警示牌,他们这样不负责任,实在是太可气了!” 据侯先生反映,3月13日中午3时许,他们夫妇二人与卢淑霞的两个侄女去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妇科看望住院的卢淑霞。值班护士告诉他们卢女士的病房和病床后,他们进了病房,见卢女士不在,便到针灸室找她,随后一行5人回到了病房。当时病房正在用“一盏发着蓝
当晚7时多,侯先生双眼开始肿胀并剧烈疼痛,“眼睛像针扎一样睁不开,火烧火燎的。”第二天,侯先生找到第二人民医院要求对眼睛进行治疗,大夫告诉他们眼科没有上班。侯先生便去自治区医院自费进行了治疗。几天之后,眼睛的疼痛感才慢慢消除。侯先生等人找到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妇科负责人王玉霞,要求该院对他们进行医药费和误工费的赔偿。医院认为病情并不严重,几番交涉院方未予解决,于是侯先生向银川市金凤区工商局“12315”反映了情况,希望得到妥善解决。 经过调查和调解,12315出示了一份“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调解书”。在“纠纷的主要事实及责任划分”一栏,明确写道“因病住院,院方消毒时造成患者及亲属5人眼睛灼伤,对此院方负有一定责任。”医院同意赔偿侯先生200元现金,侯先生不同意,要求赔偿1000元现金。双方争执不下,调解最终没有成功。 对于侯先生反映的情况,3月19日,该院医务科的郎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侯先生既然不是来医院看病的,就不是医院的消费者,不与医院存在利益关系,所以主要责任并不该由院方承担。而且医院的规章制度上也没有要求在消毒时挂警示牌。郎科长称侯先生并未与他们就此事进行交涉。“他已经投诉到12315了,就让12315去解决。”郎科长说。 侯先生说,如果院方不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他将到法院起诉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 据了解,银川市各大医院在对病房消毒时,多由值班护士口头告知病人,并未在门口设置提示牌。(本报实习生张靖记者李军)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