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一样的城市边缘群体从马加爵落网看流浪乞讨人群的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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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08:54 海南日报 | |||||||||
这是记者在海口市南大桥下随手拍到的一张照片。这样的画面,从去年我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变得司空见惯。 2003年8月1日《管理办法》生效前,《收容遣送管理规定》对“流浪乞讨的;露宿街头、生活无着的;在城市无合法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落街头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或者智力严重缺损的”予以收容遣送。当时,多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或处在东躲
《管理办法》生效后,绝大部分的流浪乞讨人员只有个人向救助站求助时,他们才能出现在救助站。如果他们不放弃流浪生活,就像照片上的人一样,可以在城市里自由自在地生存。如果他们自己不去申报临时户口,管理机关当然奈何不了他们。他们究竟是谁、从何来、何时来?像谜一样。 2004年2月18日凌晨,马加爵来到三亚。这个被公安部悬赏20万元的A级重大犯罪嫌疑人,进入三亚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车站与那里的流浪人员睡了一觉。他在三亚近一个月的时间,掩藏真实身份的主要手段就是流浪加装傻。 在他已落网的今天,我们不妨做个大胆的假设:如果回到2003年8月1日以前,马加爵可能很快就被收容,真实身份也很容易被识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至少追逃的成本会省下许多。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老办法”被取代了,“新办法”又起不到什么作用。同时,我省有关暂住人口管理的专项规定,也管不住潜逃到三亚的马加爵。 《暂住人口管理规定》规定:“拟暂住不超过一个月,不办暂住证件,必须按规定申报临时户口”。马加爵当然是不会去主动申报临时户口的。对没有申报临时户口的,这个规定的管理原则是“谁招聘谁负责”和“谁留宿谁负责”。这一条对犯罪潜逃人员同样不管用。因为至今没有人发现谁“招聘”了马加爵,更没发现马被人“留宿”。 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以更具人文关怀色彩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收容遣送管理规定》,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关键在于,与之相配套的管理细则,何时才能出台。这当然需要时间,但新问题的出现并不会等到规定配套完备后才发生。 在反思的过程中,我们很想知道,政府部门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相配套的规定未出台之前,能否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这类特殊群体执行“入琼登记制度”?能否让管理机关能早些知道众多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是谁呢? 这样至少能早日消除一些社会隐患。 作者:王军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