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买性药遭店主“揭发” 儿女亦与老两口反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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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2:14 贵州都市报 | |||||||||
今年63岁的退休工人刘某因为到药店购买性药被店主“揭发”,他的3个儿子和儿媳为此与老两口反目。无奈之下,老刘走进遵义市一间律师事务所搬来“救兵”,与店主和子女们“较真”起来。老人追求“性福” 老人追求“性福”
遵义某企业的退休工人老刘和老伴膝下共有3个儿子和1个女儿。2年前,老两口为赡养费与3个儿子打了一场官司,最终法院判决3个儿子每家每月支付二老150元赡养费。老两口自己单独过。据老刘讲,半年前,他从报纸上看到一则性药广告,便萌生了“试一试”的想法。服用2个月后,效果非常好。然而,正当他与比自己小8岁的老伴享受“性福”时光时,平静的生活却起了波澜。 店主“告发”顾客 原来,老刘第一次买药时,就发现药店老板雍某曾经是小儿子的同事,当时他并未感觉到有什么不妥。不料一个多星期以前,喜欢开玩笑“洗刷”人的小雍碰见了老刘的小儿子,说笑中,竟将刘父的“这点事情”当作取笑小刘的话柄,两人为此差点在店中动起手来。 看见被气得脸色铁青的小刘气呼呼地离去,小雍感觉不妙,慌忙叫店中的营业员通知了老刘。当天晚上,老刘的3个儿子和儿媳上门与老两口“理论”起来。 子女:怀疑老人“作风问题” 老刘说,儿子、儿媳们提出终止向二老支付赡养费,理由是他们的父亲将钱花到了“不该花”的地方。争执过程中,3个儿媳的反应最为激烈,其中小儿媳妇直指老刘“老不正经”,气得老刘的老伴直哭。老刘的女儿闻讯赶来后,也劝父亲“回头是岸”。 眼见家里“闹腾”起来,老刘情急之下,找到星海律师事务所遵义分所,准备委托令狐兴中律师帮自己与子女和药店老板打官司。 3月21日,记者在律师事务所见到了老刘。对于儿女们的激烈反应,老刘委屈地说:“我到底有什么错?” 律师:老人也有“性福”权 接到老刘的申请后,令狐律师召集各方当事人在所里进行了调解。令狐律师指出:与吃饭和睡觉一样,老年人也享有性权利,子女们据此不向老人支付赡养费的行为是错误的。律师同时告诫店主雍某,对于有可能涉及他人的隐私问题,开玩笑和说话应特别注意,以免“祸从口出”。 经过律师一番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老刘的子女们答应不再“为难”老父亲,雍某也当面向老刘及其家人赔礼道歉。但老刘表示,他今后再也不买“那方面”的药了。 (付蕾 唐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