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绑架后撕票 残忍绑匪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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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9: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3月23日电(梁书斌、谢娟)刘俊永因绑架并杀害他人,近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为勒索钱财,刘俊永和王某(另案处理)预谋绑架同乡的儿子、14岁的张某。2003年4月19日13时许,刘俊永来到与张某同住一院的其姐刘俊玲家,看见张某正在院里玩。张某问刘俊永有没有气门芯,刘俊永让张某到其家去取。张某离开后,刘俊永立即骑摩托车先赶回
刘俊永用王某递给他的尼龙绳和手巾对张某进行捆绑、堵嘴时,张某苏醒并呼喊,刘俊永遂把一贴膏药贴在张某的嘴上,并用绳子将张某勒死。随后,刘俊永用编织袋将张某尸体埋于自家煤棚中。在接下来的数日内,刘俊永数次往张家打电话、写恐吓信,索要赎金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俊永为勒索钱财,绑架并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刘俊永绑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