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持券消费惹出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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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9:51 燕赵晚报 | |||||||||
本报邯郸电(记者扬帆)高先生手里攒了一堆某饭店的代金券,星期日想请朋友们一起高兴一下,没成想却惹来了一堆麻烦。 3月21日中午,高先生领着几位朋友来饭店就餐。因为春节期间来这里吃饭时,该饭店搞“吃100送50(代金券)”的活动,高先生手里攒了300元代金券,所以饭后他想用代金券付账,但遭到服务员的拒绝。因此双方发生争吵,他的一位朋友借着酒劲儿还与饭店服务员
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饭店没有规定代金券具体怎样使用。这次他专门点了300元左右的饭菜,就是想把这些券花出去,可饭店却称不能只用券消费,必须付150元现金和150元券,并且代金券不能用于消费烟、酒。采访中饭店老板称,“我们一直都是这么规定的,其他饭店也都是这样”。但他承认,提前没有向消费者讲清楚,也没在代金券上标明。 下午3点,在民警调解下,双方就动手打架一事达成了赔偿协议。但高先生表示,他将向邯郸市消费者协会反映代金券一事,他认为饭店的服务存在问题,并且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邯郸市消协的同志告诉记者,由于饭店在代金券上未标明使用方法,当初搞活动时也没对顾客说明,因此顾客有权选择如何支配代金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