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保证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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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9:51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顾晓萍邓港)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对仍未入学的适龄流动人口子女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本着“流入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妥善安排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立即对本市市区范围内流动人口子女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对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要逐一登记造册,对未完成
通知要求,对已经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要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有关学校要做到将其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并加强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对仍未入学的适龄流动人口子女,各市教育局要本着“流入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妥善安排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对有入托要求的流动人口子女,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妥善给予安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