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打死“的哥”赔款寥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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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3:2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法院院长批示帮其父母追欠款 记者昨日获悉:2002年,出租车司机米育林因停车的小事与昆明市昆都老粥庙会的保安发生争执,随后米育林被该保安打伤后不治身亡。此事发生后,米的父母为得到赔偿而四
3月16日上午,昆明市特困企业昆明儿童车辆厂职工米民、李琼芝夫妇迎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昆明中院杨玉兰院长和昆明市总工会杨丽主席。一见两位客人,米民夫妇激动得不知所措,泪水不停地往下掉。杨玉兰带来的好消息更让他们高兴万分。杨玉兰告诉他们,申请执行的案款当天下午便可到法院先领取8万元,其余的钱也将在5月20日前全部兑现。当天下午,米民夫妇拿到了8万元。 此事的由来还得追述几句,前不久,杨玉兰接到杨丽转来米民夫妇的一封信。信中叙说了米民一家的不幸遭遇:2002年9月13日,其儿子米育林开出租车送客人到昆都老粥庙会,为停车之事与保安发生争执,被该保安张万平打伤,米育林因抢救无效死亡。为抢救儿子,每月只有不到260元生活费的米民夫妇只有四处借钱,可非但没有挽救儿子的生命,还欠下了一大笔债务。这一刑事案件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一审,昆明中院终审,凶手张万平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米民、李琼芝夫妇各种费用22.9万余元,扣除先期已垫付的15000元,还应支付21万余元;张万平所属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去年11月,米民一家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张万平在服刑期间,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遂对负连带赔偿责任的该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却以公司财产已被法院拍卖,用以抵偿其他欠债、没钱为由,前后只支付了3万元。面对债主成天上门要债,借款的利息也一天天增加,米民夫妇心急如焚,于是发出了求救信。 看完信,杨玉兰心情沉重,当即批示昆明中院执行局督促并帮助加大执行力度,想办法让米民夫妇尽快拿到执行款。随后,昆明中院执行局立刻指定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与五华法院共同执行此案。经过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和反复做工作,被执行人终于定下短期还款计划,并当即支付了1万元,表示剩余款项将于5月20日前全部还清。 冯丽萍丁 强(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