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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状告留美儿子 只要求当庭叫自己一声“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7:39 重庆商报

  3岁时,儿子跟着死去的丈夫的哥哥生活;38年过去,自称“一直想见儿子却无法见到”的母亲一纸诉状将现居美国的博士儿子告上了法院,要求他支付每月2000元的赡养费;法院依法发出传票和公告——7个月过去,昨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桩“涉外赡养”的特殊官司。然而,这却不仅仅是一起为了讨要钱的案子……

  昨日上午10时47分,万州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身着法官服的审判长郑昌林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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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员端坐其中,61岁的原告袁和梅与代理律师刘邦勇一个神情呆滞,一个满脸严肃,她对面的被告席空着,那里,本应该坐着她38年未曾谋面的儿子罗丹会,如今身为博士的他定居于美国迈阿密。

  原本,儿子所取得的成绩和地位应该一直让袁和梅满足而且骄傲,但她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罗丹会支付他应该支付又从来没有支付过的赡养费!

  案子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入审理程序,但袁和梅却丝毫不在意官司的输赢,让她神情呆滞的原因不是开庭,不是法官正式审理,而是对面被告席上的空无一人——因为,她心里有一个藏得很深的秘密……

  38年了儿子不认我

  袁和梅是忠县野鹤乡一介农妇,1962年与第一任丈夫罗继流结婚,次年6月生下儿子罗丹会。孩子才10个月大的时候,在忠县煤矿工作的丈夫因公死亡。根据当时政策,煤矿给予母子俩每月9.63元的抚恤金。那个年代,对于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村妇女来说,单独养大儿子是一件很困难的事。袁和梅说,当时在长春教书的罗继汪(丈夫的哥哥,罗丹会的伯伯)告诉自己,称为了罗丹会的前途和罗家的兴旺,希望孩子由他来代为照管,而抚恤金就作为罗丹会的生活费。

  2001年4月25日,一封从美国寄来的信件突然出现在了袁和梅面前,落款人是“罗丹会”,可她还来不及激动,就被信的内容惊呆了。

  信是寄给袁和梅的女儿罗清洁的,抬头称呼这个原本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为“女士”。信上,罗丹会告诉罗清洁,他是一个普通人,有恩怨分明的做人原则,“生母未有尽到抚养责任,我也自然没有赡养义务……我从来没有感受到来自生母的任何感情关怀和物质帮助。大家已经如同路人一般生活了几十年,就让彼此都继续按各自的生活轨迹平静地走下去吧。”看到这里,袁和梅全身发抖,剧烈地哽咽着。随后,罗继汪又给袁和梅寄来了一张罗丹会2000年年初结婚时的照片,这是袁和梅38年来第一次见到儿子的模样,附来的信中,她知道了儿子现在美国一个叫Holland的小镇上幸福地生活着,可她不能接受儿子连见一面的机会都不给,袁和梅甚至认为信是别人捏造的。

  “他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养到3岁,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袁和梅说自己很委屈,但她始终不相信罗丹会如此绝情。

  2002年,袁和梅将一纸起诉罗丹会的诉状递到了万州区人民法院。她在诉状上说,“虽然被告(罗丹会)曾由其伯父照管,但没有形成收养关系,现我生活已不能自理,我已抚养了被告几年……为此,被告不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给我精神造成了伤害,我只有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袁和梅要求儿子罗丹会支付每月2000元的赡养费,而这是根据美国人均收入而定的。

  在诉状上,袁和梅这样说道:“这么多年来,并不是当妈的我对不起你,只是我确实不知你们远在东北的地址,经我多方打听也都无结果,连你们后来转回离乡只有几十里的万县我也不曾知晓……”她说,后来她才从别人的嘴里知道,儿子早就回了万县,又去了上海,结了婚,去了美国读博士、工作,但自己这个当妈的却是一无所知。到了2000年,思子之心日渐急切,为了方便找到儿子,袁和梅带着女儿女婿和孙儿离开了生活了几十年的忠县农村来到了万州,在青羊宫租下一间房子,白天就在商贸城里卖鞋,就是为了等候罗丹会的消息。

  2003年,万州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一赡养纠纷案,但因罗丹会当时已经搬家,在美国的住址不详,无法向其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同年6月法院第一次开庭,但由于没有通知到罗丹会,为符合法律程序,该院又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8月12日用公告的形式向其送达,此事便搁了下来。公告发出后,过了6个月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因此,该院定于2004年3月22日上午8点30分开庭审理这一赡养纠纷案。

  我只要他当面喊我“妈”

  昨日,就是此案开庭的日子。由于当初接手此案的张晓云法官有事外出,郑昌林便临时作为此案审判长宣布开庭,时间也推迟到了上午10时47分。在看完诉讼材料后,郑昌林突然暂停开庭,因为他发现,袁和梅要胜诉的可能实在不大,他在法庭上以私人的名义与袁和梅律师交流。

  “罗丹会由罗继汪照顾的时间是在我国《收养法》出台前,按照相关法规,罗继汪与他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与被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一旦确认,被收养人与生父母的关系随之解除,因此罗丹会可以说在法律上跟你没有关系了!所以,他没有义务赡养你,同样也不能继承你的财产。至于他认不认你(做妈),也是他的自由,这更多涉及的是道德情感上的事。”

  在法庭上,书记员还说出去年第一次开庭时,法官与罗丹会通话的情景:当时罗丹会不提供他在美国的住址和他的现有国籍情况,也表示不会给赡养费,当问他是否愿意和袁和梅通电话时,罗丹会说“我和她是路人,不认识”。说了半小时,郑昌林建议袁和梅撤诉。此时的袁和梅并没有立即表态,她只是很倔强地看着法官,为了打这场官司,她的女儿和女婿甚至每3个月就去卖一次血,然而胜诉与否却不是她所考虑的。

  “我要求开庭审理,我起诉不是为了赡养费,我只是想逼他(罗丹会)出来,当面叫我一声妈,要他认我这个妈啊!”满头白发的袁和梅当着法官的面说出了这番话,而这,正是她在心里藏得很深的秘密。

  11时24分,郑昌林宣布正式开庭,在被告未到场的情况下缺席审理此案。袁和梅的代理律师刘邦勇提交了若干份证据,就为了证明一个焦点问题:罗继汪与罗丹会之间没有形成收养关系,罗丹会应该赡养生母袁和梅,相对于刘邦勇的陈诉,袁和梅始终低着头发呆,她说,自己压根就没想过要儿子一分钱。

  11时56分变化突生,审判长得知袁和梅有罗丹会在美国的最新地址后宣布休庭,要求按照此新地址再次发出传票,“这样才符合法律程序”。走出审判厅大门,袁和梅等人都不知所措,她知道,这次休庭后也许又将是一个漫长的等待。

  孩子不认母 伯父另有说法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联系上了罗继汪,这位身在北京女儿家的七旬老人接受了采访。

  罗继汪首先表示自己不是以一个当事人的身份表态,“因为罗丹会已经41岁了,他要怎么做完全是他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罗继汪说,弟弟罗继流去世后的第3年,袁和梅便改嫁到了别家,而她对小丹会却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孩子几乎由自己的另一个弟弟照顾。

  为了孩子的前途,1966年他将小丹会接到在万县东门口的岳父家中寄养;1967年春,通过忠县及长春有关部门的审核,将小丹会的户口转到自己户口上,关系就明确为“次子”,之后小丹会便随自己在长春生活。“公安机关都承认了我和孩子的(父子)关系,只不过我就少了一张和袁和梅的抱养书,但这怎么能说不是收养关系呢?”

  1973年,罗继汪全家回到了巫山县,那时候弟弟罗继流所在煤矿的同事还专程来看望了小丹会,从那时候起,小丹会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而孩子却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异常,继续着他在学习上的名列前茅;1978年罗继汪一家又来万县定居,当时袁和梅与后夫所生的儿子来万县看病,还在自己家住了一些日子,尽管这样,袁和梅也没有一句口信或者是一件礼物问候丹会;1980年,丹会考上了上海交通大学,这个好消息立即在弟弟罗继流所在煤矿传为佳话,煤矿方面甚至还专门给丹会买了重庆到上海的船票。

  罗继汪说,此时身为煤矿家属的袁和梅没有道理不知道这事,可她仍是毫无反应。大学毕业后,罗丹会又在中国原子能研究院读完了硕士;1991年,他受邀至美国攻读博士,并于1995年取得博士学位,之后便在美国工作生活,现在已经取得美国劳动证,但仍是中国籍。

  “丹会每搬一次家,我都会给袁和梅说他的地址和电话,也劝过丹会给他生母写信或是寄照片,但他已经成人,他怎么做完全自己做主了!”罗继汪说,这么多年来,袁和梅有很多机会能见到儿子,可她却根本没有这样做,却说成是“不知道儿子在哪儿”。而在2000年,袁和梅印制了很多传单在自己在万州的生活范围内发放,把自己说成一个“阻拦母子见面”的罪魁祸首。对此,罗继汪表示将保留控告袁和梅侵犯自己名誉和编造事实的权利。

  不只是叫妈那么简单?

  显然,罗继汪并不太相信袁和梅起诉罗丹会,仅仅是为了见他一面,听他叫一声“妈”。

  “以前她有这么多机会(见面)为什么不珍惜,丹会去了美国她才提起,而且提出的赡养费如此之高!”老人表示,就算袁和梅真是这样想法,他也不会发表任何意见,他反复强调罗丹会才有决定权。

  “丹会和我交流过,他不认生母的原因,是因为他知道是自己的生母抛弃了他,现在要他认母,他心里有一道难以跨越的感情鸿沟。”法院传票将在近日发出,袁和梅呆在家里,等候着地球另一面传来消息。

  远在美国的罗丹会究竟会如何应对此事,本报将继续追踪。

  记者/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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