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不能乱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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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前天上午,市区金丝桥一店家为了装修门面,将店门口人行道上两棵樟树的部分枝杈砍掉。执法人员闻讯赶到,对当事人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立案调查。 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砍伐,确需砍伐的需经批准。《办法》同时规定,损坏城市花草、树木的,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损害,赔偿损失,并可处以树木价格或绿化设施建设费1至10倍的罚款。执法人员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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