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学生为小偷 超市强行搜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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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市区某中学学生叶某被某超市的工作人员疑为小偷被强行搜身,其家属向该超市要求索赔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昨天下午,鹿城工商分局南浦工商所就此案调解成功,超市方向学生叶某赔礼道歉并付补偿金1500元。 据工商人员介绍,本月14日下午4时许,学生叶某与两位同学一起到了市区南浦某超市的饼干食品柜旁边挑选食品,这时该超市店员王某发现叶某身上一口袋显得特别鼓,便怀疑
南浦工商所人员认为,该超市对消费者作出搜查其身体及随身携带物品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人格尊严,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本报记者陈乃界通讯员洪岳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