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发布1号公告:谨防春季食物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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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1:17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关艳玲)昨天,辽宁省卫生厅发布2004年春季预警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第1号公告。 谨慎选购食用黄花菜 3月初,沈阳市卫生局发现品名为“鑫奇黄花菜”和产地为湖南省祁东县官家嘴镇的“
预防食用河豚鱼中毒 河豚鱼有很强的河豚毒素,食用后20分钟感觉手指、口唇、舌尖麻木、刺痛,相继出现胃肠道刺激症状,伴有肢体麻痹、呼吸麻痹等症状,死亡率达60%以上。河豚鱼品种不同,毒性差异大,季节不同毒性也不同,不同海域的同种河豚鱼毒素含量也不同。我省海域的河豚鱼品种多,2-5月份毒性最强,也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卫生部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卫生行政部门发现违法销售河豚鱼的,要严罚。未经许可的餐饮单位不得加工食用河豚鱼。 预防霉变甘蔗中毒 霉变甘蔗中毒多发于儿童,中毒症状以中枢神经系统损伤为主,短则10余分钟,长则十多个小时就会发病。最初症状为呕吐、头晕、头疼、视力障碍,进而出现眼球偏侧凝视、复视、阵发性抽搐,四肢强直、屈曲、内旋,手呈鸡爪状,严重者可出现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病死率高,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措施。有的患者虽免于死亡,但常留下后遗症,造成终生残疾。 甘蔗霉变后外皮失去光泽或有霉斑,质地较软,瓤部颜色比正常甘蔗深,一般呈现浅棕色或灰色,有酒糟味或酸霉味。 辽宁省发生过的霉变甘蔗中毒多在3月份,与气温变暖有关。消费者在购买、食用甘蔗时要注意。经营者应对每根甘蔗认真检查,严禁出售霉变甘蔗。卫生行政部门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严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