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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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2:2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邓港记者许静) 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流动人口子女进行登记造册,本着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通知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立即对本市市区范围内流动人口子女进行摸底调查,对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要登记造册,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强制其父母或监护人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对仍未入学的适龄流动人口子女,各市教育局要本着“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妥善安排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对那些已经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有关学校要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做到将其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并加强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