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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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4:3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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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河报》报道,继北京、新疆、深圳等地之后,郑州也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用人单位必须给他们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让他们享受与城镇企业职工同等的养老待遇;各级政府将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各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确保经费足额支付。不容置疑,农民工已经成为现代都市建设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队伍。如今,在各类企业中,农民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他们与城市职工一道,辛勤劳动,努力工作,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功不可没。但长期以来,很少有人关心农民工的“福利待遇”
。除了几个硬邦邦的工钱,这补助、那保险全都和农民工无缘。有些农民工由于过度劳累,导致疾病缠身或过早衰老,回乡后维持生计相当困难。应该说,这种现象是与我们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极不协调的。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让其与城镇企业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是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维护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切实举措,应该为之叫好。开展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为了使广大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保护,有关方面应该“两手抓”:一方面抓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积极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以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加强稽查稽核工作力度,定期核查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防止漏报、瞒报职工人数和少报工资基数;对于那些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或未按规定申报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另一方面抓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要在企业用工行为的管理、劳动关系纠纷等方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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