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可自考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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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7:4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3月23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04年开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联合,面向全国共同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 据悉,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共设培训与就业、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与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6门课程,全部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均实行全国统考。资格证书考试在每年5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首次考试拟于2004年11月举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