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钱财打张欠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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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1:35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偷了人家钱财,被发现后居然给人家写纸条摁指印。3月18日,这名小偷被平阳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岁的许某经常跟同村妇女陈某的儿子一起玩,对陈家很熟悉。去年12月5日下午,许某乘陈某外出之机,潜入陈家,窃取人民币1900元。
9天后,陈某找到许某,一再追问,许某终于承认了偷窃的事实,并答应当天晚上还钱。但此后几天许某并没有归还,也一直回避着陈某,于是陈某于同年12月19日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又过了3天,陈某找到了许某,要其写张纸条。许某给陈某出具了一张写有“许某11月12日偷某某1900”字样的纸条,并摁了指印。石砰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