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猪栏容留妇女卖淫收费 荒唐窝主领刑5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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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3: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4日电据新桂网-南国早报报道,3月22日,广西邕宁县那马镇苏某因利用自家猪栏容留妇女卖淫,被邕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8000元。 报道说,已年近七旬的苏某在邕宁县那马镇利用自家猪栏容留妇女卖淫,本报接到群众举报后,将线索报给邕宁县公安局,邕宁警方立即于2月8日查处取缔,当场查获苏某和5名卖淫妇女及2名嫖客。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苏某在那马街自家猪栏旁边一间屋子容留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床铺费”。(记者杨青生通讯员黄冠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