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大贪”侵吞公款 出纳十年贪污数百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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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02:0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李建国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大肆侵吞、骗取公款,却无人知晓,与你单位公费医疗办的经费发放和财务工作存在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制约机制等问题有关……”昨天,市二中院对一起贪污案宣判后,向被告人曾属单位发了司法建议书。 今年45岁的李建国曾在朝阳区卫生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任职出纳员达10年之久。在这10年里,他利用职务之便非
承办此案的法官杨子良说,李建国犯罪有其主观因素,但与单位对财务工作监管制度不完善、缺乏制约机制有很大关系。李建国不但掌握着单位的现金使用、银行存款日记账、所有票据、财务专用公章、法人名章,连购买和使用发票等权力都集中在他一人手中。权力过分集中,使他很容易做到“欺外瞒内”,从中侵吞公款。杨法官说,在其近年来判决生效的很多“小官大贪”案,都与单位本身监管制度不完善有关。 虽李建国对其贪污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表示还是会上诉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