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他人水池投毒 案犯当庭翻供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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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07:1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张冰 记者浩文李鸣钟)为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45岁男子给生活用水蓄水池内投放农药,以报复他人。在庭审中,案犯突然当庭翻供,拒不承认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在西安财经学院模拟法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据碑林区检察院当庭指控称,陈彦太于2002年7月10日晚上21时,将农药投放到地处
在昨日的庭审中,陈彦太对曾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却翻供,不承认自己给工区新修的生活用水蓄水池投毒。其辩护人也当庭对其作了无罪辩护。认为其平时乐于帮忙,加之本人身体不好,有其令人同情的一面。但公诉人认为陈彦太当庭认罪态度不好,建议法庭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