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露狂公车上当面自慰 女士痛心受骚扰无人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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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4:01 南方都市报 | |||||||||
公交车上遭露体狂骚扰? 丁小姐称车上无人声援让她感到无助,律师称报警是最好处理方式,取得在场者证词很重要 本报讯(记者王瑾)23岁的丁小姐前日向本报投诉乘公交车时,遭邻座中年男子裸露
前日,丁小姐在和记者谈起前几天发生的这件事情时,声音低沉,表情痛苦。上夜班的丁小姐说,当天下午4时许,她在珠江医院站上了公交车赶往中山路的单位。她坐在倒数第三排左边靠窗的座位上。 丁小姐回忆,当时并非交通高峰期,车上一直有很多空位。在海珠广场站上来一名中年男子坐到了她身边,该男子身材偏矮,有些胖,拿着一份报纸。 当车子经过大沙头站后,“这个男人向我这边挤过来”。丁小姐说,她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转头想让该男子坐过去一些,但看到的情景让她恶心不已,该男子望着她,一手扶着打开的报纸,下体裸露,另一只手自慰。 丁小姐说,她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骂该男子变态。该男子用报纸盖住下体,坐到了前一排靠后车门的位置上。丁小姐余怒未消,跑过去“踩了他一脚”,继续骂该男子不要脸。车到白云站后,该男子下车消失在人流中。 丁小姐说,让她感到无助的是,在这整个过程中,车上的乘客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她说句话。等男子下了车,乘客们才开始七嘴八舌地谴责男子的行为,说丁小姐应该“报警拉他”。丁小姐说,虽然当时想到过报警,但终因为自己上班已经快迟到了而作罢。 昨日下午,该路公交车所属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接受投诉时表示这是该公司第一次接到此类投诉。丁小姐一直未向司机寻求帮助,所以“帮不到”她。这名工作人员还说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乘客有权力要求司机立即停车,并关住车门困住该名男子,报警后由警方处理。 广州市妇联权益部律师邓克平指出,女性在遇到这种事情时,最好的方式就是报警。我国虽然目前还没有关于惩治“露体狂”的法律法规,但是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条例来对其进行处罚,可根据其行为处以赔礼道歉或治安罚款。邓克平同时提醒,向警方报案时,证据的搜集十分重要,最好是能够取得乘客和司机的证词。 邓克平认为,对此采取沉默避开的做法并不可取,当事人应该谴责他,保持沉默只能令他更加猖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