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吁慎做亲子鉴定 应首先考虑“孩子至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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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4:56 中国新闻网 | |||||||||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与其他技术不同,亲子鉴定结果处理不当,有可能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据了解,目前中国关于亲子鉴定还没有任何立法,法学家李认为,有关机构做亲子鉴定的时候应该恪守职业道德,不能够有需求就做,如果一定需要检验,是否应该考虑先由母亲提出,因为女性处于弱势。
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认为,亲子鉴定一定要慎重处理,不能够因为当事人要求就做鉴定,很多怀疑没有依据,而无端的怀疑会对妻子、孩子造成伤害,特别是对后者,亲子鉴定不是不可以做,而是应该首先考虑“孩子至上”。 而与上述立法建议相比,什么机构可以具备资格从事这项业务没有法定标准是中国亲子鉴定现状最大的隐患。总部设立在德国的国际法医遗传学会(ISFG),专门成立了亲子鉴定委员会,首先对进行亲子鉴定的DNA分子实验室从软、硬件提出了要求,即达到ISO/IEC17025标准。 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从1999年开始遵行该国际标准考核,是目前国内惟一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亲子鉴定机构,其从事亲子鉴定业务十多年的刘雅诚教授介绍说:“现在我们国家没有一个管理亲子鉴定的机构,也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单位水平差别很大,有些甚至连许可证也没有。在我们鉴定的过程中确实发现了一些其他机构鉴定错误的案例。”刘雅诚教授认为,倘若实验室不规范,达不到标准,出差错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亲子鉴定是一把双刃剑,能够救人也能够杀人,过多的亲子鉴定永远都不可能是什么好事。只要一方走上这一步,猜疑的阴影就会伴随他们一生,即使鉴定结果没问题也消除不了心中的阴影,何况还存在着做出错误的鉴定结果的可能性。 所以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提供该服务的医疗机构,都应谨慎对待做亲子鉴定,即使万不得已需要做时,也应选择规范的实验室,以保证得到正确的鉴定结果。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第10期,文/罗雪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