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补法律来自辩 竟说抢劫是“搜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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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4: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一犯罪嫌疑人为应付庭审,在关押期间争分夺秒地看书,恶补法律知识,但这一切还是没能让他逃脱法律制裁。昨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以抢劫未遂罪判决韩波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0年4月12日,成都玉林一小区内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受害人称,一名自称警察的男子以上门查户口为名骗她开门后,将受害人反绑,实施抢劫。案发后,警
昨日下午1时30分,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时隔3年的入室抢劫案。庭审中,一旦轮到自辩,韩波便会作一番“激情演讲”,对检察机关出示的所有证据提出质疑。据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讲,韩波似乎早已预知自己的结局,在服刑期间恶补法律知识,以至出庭自辩时头头是道。他甚至质疑公安机关所提交的财务损失状况,提出“掉的那些东西有没得当时的购买凭据?”他狡辩称,如果缺乏凭据,他的行为顶多只能算是“入室非法搜查”。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韩波的种种荒唐说法无法让法庭采信,法庭当庭作出上述判决。成高检 记者 邓剑 实习生 杜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