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提醒消费者仔细辨别保健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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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4:5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茁)近期,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擅自夸大其保健功能,故意混淆食品与药品的区别,有的在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药物甚至违禁药品,甚至以卫生部、权威人士、专家及消费者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营秩序,省卫生厅日前发出公告,提醒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消费者在经销和购买时要仔细辨别,谨防上当。
公告指出,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是一种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机能、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凡获得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在产品包装上标示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依照《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在企业从业人员、厂房设计、卫生及检验设施、原料、生产过程、成品贮存与运输以及品质和卫生管理等方面达到基本技术要求。严禁企业擅自更改产品配方、添加药物;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内容标识,不得增减内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索取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②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