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吉姆”员工讨回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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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9:0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鸿光)“金吉姆”健身中心倒闭后(本报去年11月14日曾予报道),拖欠83名员工工资。昨天,静安区法院执行庭为他们讨回38万余元工资。 去年11月中旬,“金吉姆”健身中心关门后,83名员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获得支付工资38万余元的支持。但因“金吉姆”拖欠房产商租赁费达300万元,一旦“金吉姆”财产拍卖成功,所得款首先要支付房产商。后经执行法官多次做房产商工作,最终得到认可,“
日前,法院委托一家拍卖公司对“金吉姆”健身中心运动器材拍卖,得款73万余元。执行法官对员工进行逐个发放,截至昨天,仅有4位员工还未前来领取工资,其余全部发放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