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火车站爆炸案一审判决 “炸弹专家”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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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0: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6日电据现代快报报道,“1·9”无锡火车站地下广场爆炸案昨天下午在无锡崇安法院开庭审理。昨天的庭审中,有关爆炸专家的权威报告称,这枚遥控自制炸弹的威力达到150克左右TNT当量,普通的民用遥控器都有可能将其引爆,具有相当的杀伤力。 庭审中,崇安检察院指控称,2003年11月,范龙才从河南固始县老家来到无锡,准备以爆炸物相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钱财。
今年1月9日上午10时许,范龙才携带爆炸物用黑包挂在胸前,将遥控器系在腰间,在工运路附近,乘坐的姐张某驾驶的苏BB0037出租车前往阳山镇,准备抢劫做“水蜜桃”生意的老板,却因周围人多未能下手。随后,范乘坐原出租车返回,中午12点30分左右,范乘坐出租车到达火车站广场出租车下客处,的姐要其按表显示支付213元车费,范却称“我没有钱,只有炸弹。”并从身上取下遥控器向司机显示:“遥控器在这里。”司机见状将车开至地下广场出租车进口处,两人先后下车,范龙才手持遥控器对欲阻止其溜走的“的姐”威胁道:“你以为是假的?”说着便引爆了下车时留在副驾驶座位上的爆炸物。爆炸仅3分钟后,欲逃离现场的范龙才被群众当场扭获。经鉴定,车辆损失费为9340余元。 范龙才的自制炸弹经权威专家鉴定,爆炸物中的硝铵含量达到400余克,而仅含几克的硝铵爆炸物就可致人死亡,加上范在炸弹中加入钢珠,更具杀伤力。更严重的是,爆炸物的遥控器十分敏感,普通的民用遥控器、甚至手机都有可能将其引爆。爆炸专家称,这个遥控爆炸装置的威力达到150克左右TNT当量。其制造者可称得上是半个“炸弹专家”。 经过近2个小时的庭审,法院认为,范龙才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已构成爆炸罪。故一审判处范龙才有期徒刑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记者陆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