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无知少年缺钱抢劫 抢得一元钱被判两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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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1:06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蒋艾芸 实习生程心通 讯员廖哲 胡东明) 长寿区葛兰镇的15岁少年王波(化名),因抢劫一名中学生1元钱而犯抢劫罪,昨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 1月4日下午,葛兰某中学初三一班学生刘文走出校门后,王波走近刘文,谎称有人找他,并强行将刘文拖到学校旁边的老街巷道里面,“崽儿,身上有没得钱?”见刘文说没
在昨日的庭审中,法官问王波为什么要抢劫,满脸幼稚的他回答:“没得钱用,父母不给,就只有找同学弄钱噻!” 长寿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胡东明告诉记者,鉴于王波系未成年人和在校生,并有一定悔罪表现,家庭也具备管教条件,故判刑两年、缓刑两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