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4年整 赔偿今到手 长宁法院帮助受害者讨回拖欠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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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4:11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章晨煜记者袁玮)昨天一大早,小费早早地来到长宁法院执行庭。当他从执行法官缪巍手中接过厚厚的一摞3.8万元执行款,不禁泪流满面:“4年了,我等了整整4年了,太谢谢你了,缪法官!” 事情还要从4年前的那场车祸说起。外地来沪的小费和小程本是一起做水产生意的伙伴。2000年元旦的凌晨,小程驾驶着一辆小货车载着小费在内环线上行驶。突然,小货车撞上
长宁法院审理后,认定小程开车时疏忽大意,应当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判决其赔偿小费人民币65449.93元。可6万多元的赔偿款小费却只拿到5000余元,剩下的余款小程迟迟没给。 到了今年3月,小费找到法院。原来长达4年的时间里,小费总共只从小程那里拿到1万元钱。每次去找他,小程总是以生意难做,最近手头紧等种种理由推脱。 缪巍法官来到小程开的水产铺子,他从菜市场周围的铺位了解到小程开的水产铺子生意一直都不错,就在去年还购置了一辆奥拓二手车。3月22日,缪法官赶到小程租借的住处,向小程出示了搜查令,从他床边的皮夹内搜到3000余元。警车将小程带回了法院。小程立即表示马上筹钱还款。23日凌晨,午夜的钟声刚刚敲过,小程的妻子手捧着3.8万元递到缪法官手中,小程答应剩下的1.2万元将会尽快凑齐归还给小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