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不给钱反行凶 “小姐”慌乱夺刀杀人判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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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4:53 胶东在线 | |||||||||
一男子嫖宿后不但不给钱,还持刀刺伤卖淫女,结果该女慌乱中夺刀杀人。昨日,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决定不予批捕。 想赖嫖资刺伤“小姐” 31岁的程某来自长寿石堰镇,2003年初开始在杨家坪租房卖淫。每次有“业务”,其
很快就回过神来的程某见此就想“蚀财免灾算了”,她讨好地对龚某说:“500块我不要了,我的钱和手机在柜子里,你都拿走。”见龚某站着没动,程就起身去给他拿钱,就在她站起来的一瞬间,尖刀刺进了她的腹部…… “小姐”反抗杀死嫖客 程某情急之中用右手死死抓住了尖刀,争夺中程的右手大拇指几乎被割断,但比嫖客健壮许多的她最终夺过了尖刀,厮打中她持刀向龚某乱刺,致其倒在地上。满身是血的龚某一边不停地挣扎,一边无力地喊:“妹儿,救我救我。” 面对龚某的求救,程某手足无措,先给老公打了电话。程某的丈夫回家后,报警并打了120急救电话。当医生赶到时,龚某早就死了。经法医鉴定,龚某身中三刀,其中一刀正中心脏。 事发第二天,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22日,警方向九龙坡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程某。 正当防卫不予批捕 九龙坡区检察院详细审查了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后发现,指证程某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充分。从现场地板上的脚印痕迹以及床上、墙上的血迹、双方身上的刀伤来看,双方当时搏斗非常激烈。且程某右手拇指断裂,肠子4处被捅伤,经医生检查,均非自伤,这说明程某当时正面临着生命危险,所以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昨日,九龙坡区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警方将对其卖淫行为另作处理。(见习记者金蓉 郑三波 实习生赵纯娟 通讯员周莉张羽)责任编辑:吴巧龄 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