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艾滋”嫌犯戴口罩手套在看守所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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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5: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6日电据三秦都市报报道,一起相对普通的故意伤害案昨天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看守所开庭审理,竟吸引了陕西省内近十家新闻媒体,只因其是陕西省首例“艾滋病”嫌犯受审。 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马建国说,之所以选择在看守所开庭,因为目前法院没有对这类嫌犯的防备设施,相关的消毒设施也不具备,如果要把嫌犯从看守所押到法院审
作为与嫌犯最直接的接触者,两名法警开庭前20分钟就开始准备。两名法警从手中拿着的一个纸袋子中取出口罩和手套,手套有两种,一种是橡胶手套,另一种是常见的白手套,法警先将橡胶手套戴上,然后再在外面戴上白手套。“你们害怕吗?”“怕倒不怕,只要嫌犯不咬、不乱抓就行。” 8时50分左右,看守所的管教人员先将布尔巴依从二楼关押室带出来,随后,管教拿来一个一次性口罩和一双橡胶手套,布尔巴依一一戴上,被法警带进法庭。 9时05分庭审开始。除了媒体的记者外,没有任何亲属前来旁听此案。 据布尔巴依说,他吸大麻,2003年6月1日被西安市公安雁塔分局戒毒所强制戒毒,期间经戒毒所对戒毒人员进行血检发现,其HIV检测呈阳性,但他不知怎么染上的。强制戒毒一个月后,7月6日早上,他刚从戒毒所被放出来,当天下午就发生与同乡的厮打,没想到就杀死了同乡。案发后,他跑回了新疆。 2003年9月12日,陕西省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和省艾滋病诊断中心出具《确诊报告》称,布尔巴依的HIV检测呈阳性。案发后,公安人员赴新疆抓捕,在当地一家药店将正在买药的布尔巴依抓获。事先已知道他是名艾滋患者,回程中,办案民警也做了严格周密的防范措施。 庭审中,布尔巴依如实供述了自己案发时的行为,因为戴着口罩,说话时间一长,口罩就往下滑。每次口罩从鼻子滑下来后,布尔巴依就马上用手把口罩提上去。 法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日再判。 据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监管大队的王冀川大队长介绍,为避免意外,嫌犯不允许单独关押,在现有条件下,监所只好给嫌犯做思想工作,在别的嫌犯自愿情况下,与布尔巴依同室关押,保证其人身安全,为布尔巴依先后三次更换过同室关押犯,并有专人看押,关押室配备有摄像头、突发事报告装置,保证他和同室嫌犯的安全。 在关押布尔巴依的监室,原本要关押十几个人的一间大房子,仅关押了他和另外两名嫌犯,布尔巴依的床铺距他们的有两米多距离。据其中一名四川籍嫌犯李某说,他对有关艾滋病的知识已经有所了解,知道艾滋病有专门的传播渠道,虽然和艾滋病患者关押在同一监室,但只要平日注意避免和其近距离接触,不和其共用餐具等物品就不用担心。(记者浩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