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规定流通进销差率控制农资过度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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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6: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3月26日电(记者孙英威)今年春播期间,黑龙江省政府将通过规定流通环节的进销差率,控制农资价格过度上涨,保护农民利益。 受生产成本推动,今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普遍较大。种子、化肥、农药和柴油等农资价格涨幅在3%-50%不等,由此导致农民种地投入将比上年有大幅增加。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利益,黑龙江省政府近日就农资市场供应工作下发了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要求,各地在组织种子、化肥、农药和柴油等农资货源满足市场供应的同时,要做好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柴油零售价格和供应中小化肥企业用电的电价政策;化肥价格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下达二00二年化肥指导价格的通知》规定的尿素和磷酸二铵指导价格执行,并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制定小化肥厂指导价格,控制价格变动频次;为控制出口,暂停尿素出口退税一年。 黑龙江省各级物价部门将按照价格管理目录的分工要求,严格核定4种粮食商品种子的指导价格,铁路和交通部门在组织化肥及所需原料的运输工作中将认真执行农资的运价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