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医生下“黑手” 女子看皮肤病在医院遭猥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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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08: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安阳讯 安阳市一名20岁的女子因患皮肤病到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医,但令她感到十分羞愤的是:一名男进修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竟然对其进行猥亵。悲愤之下,受害人家属找到院方理论,院方声称这是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 据受害女子的姑妈李某讲,3月17日下午3点左右,她和侄女一起去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看病。因侄女患了皮肤病,她们便找到了皮肤性病科的副主任医师亢某。亢某介绍说微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那名女医生出来了,告诉李某说治疗还没有结束,便径直下楼去了,再也没有回来。又过了20分钟,有些焦急的李某关心侄女的治疗情况,便透过门缝往里看。这时她看到了不堪入目的一幕:桂某正在抚摩其侄女的胸部,并作出种种下流的动作。而其侄女则不知所措,不敢反抗。愤怒的李某开始使劲敲门,又使脚跺门。桂某慌忙装做拿医疗器械的样子来开门,李某质问桂某:“你在看什么病?你到底在干什么?”桂某辩解说“我什么都没有做”,趁机走开了。争吵引来了很多人,李某赶紧帮侄女披上了衣服,其侄女脸色苍白,一句话也不说。随即两次冲到马路上,欲钻到汽车底下自杀。李某连忙将侄女按住,同时拨打了110报警。10分钟后,接到报警的豆腐营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在李某的指认下将还没有离开医院的桂某带走,并对他做出了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3月26日上午,记者随病人家属来到了豆腐营派出所,所里的民警证实桂某因拘留期满已于25日被释放。记者还看到了由北关区公安分局开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的内容是:被告人桂某,于2004年3月17日下午在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二楼,趁给女病人看病时猥亵该病人,以上事实有材料等证据证实。根据治安处罚条例第19条,决定给予桂某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处罚书上有桂某的手印和北关区公安分局的公章。 随后,记者跟随受害人家属来到了第三人民医院。该医院一位姓杜的负责人表示,医院现在已经取消了桂某的进修资格。但桂某是某单位来医院进修的,如果他确实有猥亵行为,这也是他的个人行为,后果理应由他个人负责,与医院无关。 对于这样的说法,不仅受害人家属不满意,就连医院里的一些医生也持有异议。皮肤性病科的副主任医师亢某说,桂某有没有行医资格证他并不清楚,但出了这样的事,医院肯定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受害人家属愤怒地表示:我们来这里看病是冲着你们医院的声誉,但现在病人在医院看病的时候出了事,你们医院怎么可以说没有责任呢?同时受害人家属称,如果事情得不到解决的话,他们将会依法讨个公道。(记者张志立 实习生张波) | |||||||||